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依据2019年度全市跨部门抽查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南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派员参与安全生产“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
附件:《南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南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双随机”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南市监函〔2019〕1044号)文件精神,南宁市应急局将牵头组织实施2019年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双随机”联合抽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
二、市场主体及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事项安排
(一)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10:00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8号市应急局1楼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随机抽取流程
1.抽查对象抽取。通过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共8家企业。
2.执法人员抽取。从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7个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每个单位每个小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一个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市应急局执法人员担任。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分组 |
抽查类别 |
家数 |
执法部门 |
一组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2 |
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局 |
二组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
2 |
应急、市场监管、消防 |
三组 |
非煤矿山企业监管 |
2 |
应急、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局 |
四组 |
工贸行业企业监管 |
2 |
应急、工信、商务、消防 |
3.抽查任务领取及组织。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后,组长受领任务,组织本组组员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检查。
三、抽查程序
(一)检查准备及检查内容。结合抽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确定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内容,确保检查工作不缺项。实施抽查前,查询市场主体在本部门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处罚信息,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可以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资格证等各种证照、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等情况的资料,并且要求检查对象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措施。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将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对企业实施检查时,涉及检查事项的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也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
(三)检查结果处理。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时,要及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记录表检查内容由各监管部门依职责确定,也可用各监管部门原有检查文书代替),记录表应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见证记录。
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属于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2.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
3.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同级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检查完成后,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单位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检查人员的手机号码(原始密码1111)登录广西协同监管平台(政务外网http://59.211.2.66:7004/),将检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于市场主体名下对外公示,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监管部门官网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
需立案调查的,应当自调查处理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资料保存。抽查工作结束,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案件移送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面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五)加强结果应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抽查情况提供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探索市场监管模式积累经验,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思想重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市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因此,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此次抽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根据定向抽查任务要求,11月27日上午10:00在市应急局1楼视频会议室进行现场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备检企业,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业务骨干各1名参加现场任务抽取及检查人员匹配工作。各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参加现场随机抽取任务的人员联系表(详见附件1)、联合抽查涉及的事项(详见附件2)、参加此次联合抽查的检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报到市应急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najfgk@163.com。
(三)强化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各单位务必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通过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沟通,认真总结。抽查工作结束,加强信息沟通和总结报送,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附件1
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联络员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附件2
联合抽查涉及事项列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备注 |
备注:不用填报所有抽查事项,只填报符合本行业实际,与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抽查事项。
附件3
检查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身份证号 | 姓名 | 性别 (男:M,女:F) | 电话 (手机号码) |
备注:
1.参加此次联合抽查的检查人员必须在本单位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
2.按照1组2名检查人员的安排,请市应急局填写4组8名检查人员,市公安局填写1组2名检查人员,市市场监管局填写3组6名检查人员,市消防救援支队填写2组4名检查人员,市自然资源局填写1组2名检查人员,市工信局填写1组2名检查人员,市商务局填写1组2名检查人员。